2. 想要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并且充满感召力的品牌,不仅要在设计上不仅要做到简洁醒目,易读易记。还应该充分体现该品牌标示产品的优点和特性,暗示产品的优良属性。 3. 目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,各种价值观差异日渐巨大。所以在命名的时候也要尊重习俗和民情,符合法律,只要通过良好的公关手段,新生理念同样会得到市场认同。这一点我国国有大型品牌中都做的比较好。
4. 根据心理学科调查分析,在人们所接收到外界信息中,83%的印象是通过眼睛,11%是借助听觉,3.5%依赖触摸。其余的源于味觉和嗅觉。因此,为了便于消费者认知、传育和记忆,品牌设计的首要原则就是简洁醒目,易读易记。就不宜把长的和难以读诵的字符串作为品牌名称(冗长、复杂、令消费者难以理解的品牌名称不容易记忆),也不宜将呆板、缺乏特色感的符号、颜色、图案用作品标,只有简洁醒目,才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记忆。
5. 另外要考虑品牌的名称与品牌的标识要能相互协调、互相呼应,这样能够加深消费者与社会公众对品牌的认知和更好的记忆,所以品名与品标协调互映。
6. 要有丰富的文化内涵,大多品牌不管是不是被市场认可,都有其自定义的独特的含义或意义。或是暗喻一个好地方,或强调一种产品的功能,或者是一个典故。当一个品牌富蕴内涵并情义浓重的时候,更能唤起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美好的联想,使品牌和一些好地方或是好事物产生心理上的关联性,从而使其倍受市场青睐。